简而言之:英国高级法官 Geoffrey Vos 在接受《连线》采访时表示,有一天,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更快、更便宜地得到解决。他以小额损害赔偿为例。法官本人使用 Microsoft Copilot 来查找和总结文件,但据他称,他并不用它来撰写法庭判决。英国目前的指导方针建议法官将人工智能限制在行政任务上。沃斯很快卸任,并邀请公众讨论,而不是宣布改革。
为什么“人工智能将审判人类”这个标题还为时过早:一名法官的意见并不能改变司法程序。沃斯在采访中直接表示,这个问题需要特定过程中参与者的同意,或者社会通过法律做出决定。对于真正的申请,人们必须决定如何检查源文件、更正虚构的案例引用、解释结果以及对错误提出上诉。文章回顾说,律师们已经提到了该模型发明的不存在的先例。这并不能证明所有人工智能辅助都是无用的;搜索和组织材料可以节省时间。但准备方面的协助和做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的权利会因错误而付出不同的代价。目前,对该新闻的正确描述是:一位有影响力的法官提议讨论技术的局限性,而现行规则将决定权留给了一个人。
采访中有一个重要的警告:法官本人认为复杂的商业和家庭案件是人类决策的领域。他并不是说明天所有法官都将变得不必要。该过程的参与者必须了解该模型是否被使用、它收到了哪些数据以及谁对错误负责。当结果对个人不利时,明确的上诉程序尤其重要。对模型的令人信服的书面解释并不能保证事实的正确性或法律的正确应用;语言系统可以用自信的语气创建错误的引用。因此,对简单问题的测试和对节省时间的讨论不能自动转移到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权力。沃斯向社会和立法者提出这个问题,而不是报告决定。这是关于法院未来的有趣讨论和关于据称已经在行动的“机器人法官”的错误消息之间的界限。
法院采用新工具通常需要明确规则、审查与责任分配。把文件检索交给软件,可以由法官再次核实;把裁决权交给软件,则会直接改变当事人的权利。采访中提到的中国法院应用也是“法官在人工智能帮助下”审理,不能据此推断英国已有机器独立判案。评价这类提议时,应该追问适用哪些案件、当事人能否拒绝、理由如何核验,以及错误由谁纠正。缺少这些条件,效率承诺仍只是设想。